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执业资格注册条件
2019-10-24 16:5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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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资格管理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相关执业资格注册:
(一)已取得《广播电视编辑记者资格考试合格证》或《广播电视播音员主持人资格考试合格证》;
(二)在制作、播出机构相应岗位实习满一年;
(三)身体状况能胜任所申请执业的工作岗位要求;
(四)无本规定第九条所列情形;
(五)以普通话为基本用语的播音员主持人,取得与岗位要求一致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