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通知
原标题:《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0年我市将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中考中招制度改革,规范高中学校招生行为。
* 中考基本政策不变,7月20日-21日(星期一、二)考试
* 探索部分中职学校试点专业与普高同批次录取
* 取消直升生
* 继续开展部分普高自主招生试点
* 完善中职学校自主招生改革
* 推进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改革,分配比例50%
招生计划及范围
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及范围,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招生计划文件执行。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及本省五年制高职班招收初中毕业生工作,按广东省关于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及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高职班单独招生考试试点工作的有关规定和招生计划执行。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今年仍将实施优质普通高中部分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改革,分配比例继续维持50%。
录取批次和办法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市招考办具体实施。
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工作按省招委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招继续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录取批次如下:
提前批:深圳艺术学校、深圳体育运动学校。
第一批:普通高中;国家中职示范校、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省级重点中职学校和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试点专业(每校限一个专业)。
第二批:本市中等职业学校(不含第一批录取专业)。
第三批:部省属(含跨市)中等职业学校。
凡已被上一批次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学校的录取。
录取以中考成绩和初中毕业生综合表现评价结果为主要依据。
根据考生所报志愿顺序、各学校的招生计划、中考六科原始总分、考生中考单科等级成绩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划定各学校最低录取标准。
投档原则是“分数优先、依照志愿顺序”,具体按市招考部门制定的操作细则执行。在中考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则按“同分比较原则”录取优先者,比较顺序如下:
(1)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
(2)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高的优先录取;
(3)语、数、英三科总分高的优先录取。
省一级学校所录取的考生综合表现评价等级须在B以上(含B),省一级公办普高所录取的考生五科文化课单科等级(即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历史)须在C+以上(含C+),体育单科等级为C以上(含C)。
凡参加了中考而未被所填志愿学校录取且符合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可在市招考部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参加第二次录取。
民办普高在第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在划线录取后进行补录。
被民办普高划线录取的考生应在录取结果公布后一周内到校报到,各校根据报到情况合理确定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补录计划向社会公布。
补录对象为已参加我市2020年中考未被录取并达到补录控制线的考生,符合我市划线录取资格的考生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进行补录。
各民办普高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实事求是进行招生宣传,严禁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
中等职业学校第二次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根据各自的办学条件,以注册入学方式补录参加我市中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学校按规定办理有关录取手续,并把录取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报市招考部门备案。
深圳市2020年中考中招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 |
5月6日-15日 | 中考报名 |
6月10日-25日 | 中考体育考试 |
6月26日-27日 | 中考英语听说考试 |
7月1日-10日 | 网上填报志愿 |
7月20日-21日 | 全市统一中考 |
7月22日-8月5日 | 统一评卷,复核及公布成绩 |
8月5日-31日 | 中招录取 |